[关键词]
[摘要]
王阳明“南赣乡约”实践作为明清乡约运动的典范,其推行的乡约组织在适应性、专门化、自主性、凝聚力四个方面凸显了较高的制度化水平。“南赣乡约”组织的正当性、权威性是其成功的重要基础,而将乡民纳入到乡约组织中,由此获得乡民对“南赣乡约”的高度政治认同则是其取得良好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内在因素。“南赣乡约”的历史经验主要有三:通过乡约制度及其乡约组织规范乡土社会公共行为;乡约须基于大多数乡民意愿而制定,民意即乡民合意性是乡约及其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也是透过乡约整合乡村社会秩序的关键;乡约可以将乡民组织起来,培养乡民参与乡村自治的能力。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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