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基于208个超市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表明,能够依法获得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物理性污染事件、过期食品事件和生物性污染事件所占比例最高,而化学性污染事件投诉相对较少。超市食品消费者诉求赔偿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消费者身份的认定、赔偿的前提与计价依据、超市行为过错性认定等方面。因此,食品消费者赔偿制度应该从制度法规释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计价依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追溯制度等方面予以改进。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D923.8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