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实践暴露出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承保困扰多、投保企业存在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等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制度安排存在缺陷,立法工作滞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缺乏足够有效的法律规制。有效治理这些问题应遵循“三个模块”+“四个步骤”的思路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法规体系;通过专门立法进一步对其投保主体、承保机构、保险费率和承保范围予以规范,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承保风险的区分机制与第三方参与机制。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F842.6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