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摘要]
基于陕西关中村民小组治理的实践,对乡村“微自治”的运行基础与实践机制进行了考察。在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逐渐疏离及农民的离散化状态造成新一轮治理困境的背景下,乡村“微自治”试图通过乡村社会内生性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强化行政村层级以下治理单元的自治功能,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兴办村庄公共事务。土地所有权关系、以民间信仰为媒介的文化认同及熟人社会是乡村“微自治”有效运行的基础。其核心机制是通过对中坚农民实行组织吸纳,综合援引政策法规、人情面子机制和分类治理机制,推动乡村社会的有效整合。乡村“微自治”再造了乡村社会的组织性,体现为动员农民参与村庄治理,重塑公共秩序;有效约束钉子户,提升村庄公共利益;整合村级组织,增强治理合力。
[Key word]
[Abstract]
[中图分类号]
C912.82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