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22-26.
摘要:
从权利属性、土地利用、社会公平以及城市化等角度阐明了中国当下“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等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规制形成的深层社会背景和正当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无偿性和福利性,这些权利属性限定了其不具备自由交易、流转入市的条件;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土地市场并不会很有高的市场价值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相反会破坏城乡土地规划的整体布局,打乱建设用地的使用秩序,使得城市土地政策难以实施,从而大大降低土地的使用效率;不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必然割断农民在城乡之间的纽带,损害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安全机制,贻误城市化进程。